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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慈善助学章程

发表时间:2008年01月07日 09:30 | 作者:孝廉慈善助学 | 【编辑录入:系统管理员】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一章 前言

    孝廉慈善助学旨在推广中国孝廉文化,宣传慈善精神,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建立各方人士进行慈善活动、国学交流的爱心家园。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孝廉慈善助学”,简称“孝廉慈善”。

     孝廉慈善助学Logo:        网站:http://www.xiao.org/

第二条:性质

    孝廉慈善助学为民间自发、非盈利性公益组织,所有成员是不求报酬的志愿人员,基于共同的理念而走到一起。孝廉慈善助学诚恳欢迎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并认可我们理念的热心人士加入。

第三条:宗旨

    孝廉慈善助学网以公益慈善为宗旨,侧重以下三方面的工作:慈善、助学、推广中国传统文化。救助以孤儿和特困学生为主的弱势群体及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积极扶持落后贫困地区青的基础教育。推广中国传统文化,编辑出版国学丛书、少儿德育丛书,免费赠送贫困地区的学生。

第四条:工作范围

    孝廉慈善助学主要对河北、河南、安徽、山西、内蒙、甘肃、青海、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中西部贫困地区进行助学等慈善活动。

第五条:法律法规

1、孝廉慈善助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自愿接受国家法定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孝廉慈善助学Logo图案及文字部分均属于孝廉慈善助学,为孝廉慈善助学专用标记。

3、孝廉慈善助学网站已进行ICP登记,为孝廉慈善助学唯一信息发布平台。

 

第三章  经费

第六条:经费来源以及使用

     孝廉慈善助学所有费用均以完全自愿形式获得。

1、孝廉慈善助学基金

    孝廉慈善助学基金(简称孝廉基金)由孝廉慈善助学发起人捐助,用于孝廉慈善助学网基本运作、建设,部分无相应义工的劳务费用支出、各项公益活动的支出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这部分资金随着费用的支出和活动的开展随时给付。

2、结对助学金

    结对助学金由捐助人在信任孝廉慈善助学的基础上,自愿捐助获得,该部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捐助人直接汇往受捐助地区助学专用帐户(由捐助人、孝廉慈善助学、当地教育部门和广大网友共同监管),或者汇往孝廉慈善助学指定专用帐户,由孝廉慈善助学转交结对助学金。或者根据具体情况,由孝廉慈善助学基金资助。

3,慈善救助资金

    由孝廉慈善助学自有资金和捐助人在信任孝廉慈善助学的基础上自愿捐助获得。

4、实物运输费用

    实物运输费用由孝廉慈善助学基金和捐助人在信任孝廉慈善助学的基础上,自愿支付获得。凡不需经过孝廉慈善助学中转运输,无需支付此费用。

5、孝廉慈善助学运作费用

    孝廉慈善助学运作费用由孝廉慈善助学自行负担。

    孝廉慈善助学运作费用主要指孝廉慈善助学网基本运作、建设,部分无相应志愿人员的劳务费用的支出、开展各项公益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等。这些费用将完全不使用各方捐助善款,由孝廉慈善助学自行负担。

6、实地调查费用

    实地调查均为调查人员自发、自愿之公益行为,孝廉慈善助学不组织亦不对此负责。实地调查费用由实地调查人员自行承担,如有借用被调查地资源,实地调查人员需要支付相应费用给被调查地。若调查过程中,需要被调查地人员配合,实地调查人员需要支付被调查地配合人员食宿、交通费用。

第七条:账目监督

    孝廉慈善助学账目及时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本章程服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与修改权归孝廉慈善助学。

第十条:本章程对孝廉慈善助学其余规章制度有约束权。

第十一条:本章程中所有经费币种均指人民币。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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